招标公告
蜀山SS202119地块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询价公告
根据建设需要,现对蜀山SS202119地块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进行询价,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报价人询价。详情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蜀山SS202119地块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
(二)项目地点:合肥市蜀山区,东至:三乘寺路、西至:豌豆洼路、南至:用地界线、北至:杨河湾路。
(三)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共1#-3#、5#-13#、S1#。
(四)询价范围:
本次询价范围为蜀山SS202119地块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包括但不限于坡顶沉降观测、坡顶水平位移、周边房屋沉降观测、周边管线沉降观测、周边道路沉降观测、周边道路水平位移监测、主楼沉降观测等,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有效的检测报告。本次招标为固定总价,主楼沉降观测点数按国家、地方规范要求结合项目总平图自行考虑、填报,其余观测布置点位数不得少于设计要求的点位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监测(观测)方案编制、实施监测(观测)、监测(观测)方案专家评审费等。中标后,如果出现观测数值异常需要增加观测点或正价观测次数的,中标单位需要无条件配合,且不得有异议。中标后,不因国家政策规范调整合同金额,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工程工期:
基坑监测周期为基坑开挖之日至基坑土方回填完毕,主体沉降观测为项目开工之日至主体沉降稳定之日,并满足沉降观测规范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自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至乙方提交有效的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报告经甲方确认为止,出成果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七)项目控制价:约10万元。
(八)付款方式:1.基坑土方回填完毕,提供完整的基坑监测报告,支付合同工程价款的30%;
2.主体结构验收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20%;
3.各单体楼栋全部封顶完成,主体结构沉降稳定后,提供完整的沉降观测报告,支付合同价款的50%;
4.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二、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
(三)近一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工程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变形监测应布设基准点,基准点应布设在监测对象变形影响范围之外,且位置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各期变形观测时,应对基准点进行检测,当发现基准点有可能变动,或当监测点观测成果出现系统性异常时,应及时复测。用于长期变形监测的基准点,应定期复测,复测周期应符合项目技术设计或所用技术标准的规定。
(二)按照监测方案和埋设要求做好埋设准备、仪器安装埋设前要进行检验和率定。仪器埋设时,核定传感器的位置是否正确,埋设的准备是否符合技术要求。所有监测点安装埋设完成后,加强对现场测点保护,以防监测点破坏。监测频率依据方案,并依据施工情况随时作出调整,在接近报警值或遇到不良天气等,加密观测,做好监测和相关特征、状态记录,并会同有关人员分析安全状态。
(三)监测作业时,应对监测对象及周边环境进行人工巡视检查。监测数据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发现异常现象,加强监测。监测报告上应注明对应的施工工况等施工信息,便于相关各方分析监测结果所反映的情况。监测数据如接近报警值应及时通报有关各方,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工程安全。
(四)其他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未尽工作要求按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要求进行。
三、踏勘现场
(一)询价人不组织报价人对工程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进行踏勘。报价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报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二)询价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询价人现有的能被报价人所利用的资料,询价人对报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三)经询价人许可,报价人可为踏勘目的而进入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但报价人不得因此使询价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四、响应文件
(一)一般要求
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2. 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报价人与询价人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4. 响应文件应采用纸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5. 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二)响应文件的组成
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询价响应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报价清单
(5)近一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合同额不低于10万元的房地产开发工程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检测方案
(7)报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 报价人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三)报价
1. 报价应是询价文件确定的询价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报价人报价前应充分考虑一切风险因素。本次招投标前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不论中标与否询价人概不承担。
2. 报价方式
(1) 询价范围内固定总价包干,单价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2) 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检测期间的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中,中标后总价今后不作调整。
(四)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180日(日历天),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报价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需胶装。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询价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3. 响应文件全本胶装后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盖报价人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5月7日下午15:00之前递交到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B座21楼招采合约部,未按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评审方式及原则
(一)评审小组由询价单位内部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对报价人资格进行评审。通过资格评审的报价人,才可进入价格评审。
(二)价格评审:本次评标采用商务标有效最低价法,资格通过方为合格;再按照商务报价从低到高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两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相同时,最低报价相关单位进行二次报价以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询价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的报价进行审核,若价格不合理,询价人可与中标候选人对报价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询价人可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对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价格不得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以此类推。以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中选通知
(一)中标候选人经询价人实地考察,其业绩和施工能力与投标时一致则原则上确定为中标人。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报价人。
八、其他事项
(一)询价文件报送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通和大厦B座21楼招采合约部
询价联系人、联系方式:胡工,1875654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