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美景伯爵庄园项目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诉讼代理人
选
聘
文
件
选聘人:安徽美景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 月 日
1.选聘参与人须知
序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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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选聘人 |
安徽美景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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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选聘方式 |
公开选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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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选聘项目 |
项目名称:美景伯爵庄园项目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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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就美景伯爵庄园项目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作为安徽美景庄园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本诉及反诉(如有)一审、二审(如有)、发回重审(如有)、再审(如有)诉讼活动,维护选聘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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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方式:一般代理,选聘控制价格为:一审代理费上限30万元;二审(如有)代理费报价不高于一审报价的50%。如调解、和解撤诉,按照该诉讼阶段的代理费减半收取,反诉(如有)、再审(如有)、发回重审(如有)不另行支付代理费。上述代理费含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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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选聘参与人
资格要求 |
(1)选聘参与人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连续正常执业5年以上(含5年)且声誉良好的律师事务所,正在担任的央企、大型国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业绩;
(2)具有独立的营业场,不少于建筑面积800m2(需提交相应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配备20名(含)以上执业律师;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律所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3)拟派出的服务律师团队要求:团队成员3-5名,有建设工程施工诉讼代理经验,且团队近三年代理建工案件不少于20件(仲裁或诉讼)。其中,出庭律师需具备连续执业15年以上(含15年),有重大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业绩。
(4)选聘人必要时对选聘参与人进行考察,决定资格审查方式。
(5)参与人不得与选聘人有利益冲突,同一家律所只能参与本案中一个案涉企业的代理人选聘。
(6)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一旦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选聘资格或中选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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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选聘参与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选聘前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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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选聘人书面澄清
时间 |
选聘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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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报名截止时间及报名地址 |
报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通和大厦B座21楼
报名截止时间: 2023 年 2 月 24 日 上 午 10 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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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有效期 |
选聘公告发出之日至代理合同签订之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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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包含
费用 |
选聘参与人选聘应包含选聘参与人为代理本项目所支出的招待费、协调费、通讯费、复印费以及人力成本等。因诉讼发生的案件立案受理、财产保全、鉴定、评估、拍卖、执行等费用由选聘人依法承担,不列入选聘参与人选聘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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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付 |
每一审级结束后支付该阶段代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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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文件的编制 |
(1)选聘文件一律采用A4纸印制,文中正文字体采用宋体小四号字,标题采用加黑宋体四号字,标注文字采用宋体五号字。选聘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选聘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选聘文件应由选聘参与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选聘参与人公章,选聘文件需加盖骑缝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选聘参与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2)选聘文件应严格按照本选聘文件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选聘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选聘函附录在满足选聘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选聘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选聘人的承诺。
(3)选聘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选聘参与人公章或由选聘参与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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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文件包含材料及装订顺序 |
(1)选聘参与人简介(含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业绩、荣誉证明文件等扫描件);
(2)拟派代理人员及团队成员资历、从业经验和业绩(提供律师执业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选聘参与人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业绩证明,如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等;
(4)案件重难点分析、代理优势、代理思路;
(5)代理时间目标、进度目标;
(6)代理方案;
(7)选聘承诺函;
(8)授权委托书;
(9)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10)代理合同主要条款;
(11)选聘参与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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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不接受电子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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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套上写明 |
选聘文件需密封,封套上写明:美景伯爵庄园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外聘律师选聘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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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选聘文件地点及联系人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通和大厦B座21楼
联系人: 陈主任
电话:18956050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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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退还选聘文件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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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时间和地点 |
选聘时间: 2023 年 2 月 27 日 下 午 3 时
选聘地点:合肥市
不进行现场选聘述标。 |
2.案件概况
2.1案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6,请各意向参选人与选聘单位联系获取与案件相关的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2.2受理法院:合肥市瑶海区法院;
2.3开庭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分开庭
3.选聘文件
3.1 选聘文件的澄清
选聘参与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选聘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选聘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选聘人对选聘文件予以澄清。
3.2 选聘文件的修改
3.2.1 在选聘截止时间1天前,选聘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选聘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选聘文件的选聘参与人。如果修改选聘文件的时间距选聘截止时间不足1天,相应延长选聘截止时间。
3.2.2 选聘参与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选聘参与人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选聘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4.选聘
4.1 选聘文件的递交
4.1.1 选聘参与人应在选聘参与人须知规定的选聘截止时间前15分钟递交选聘文件。
4.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选聘文件,选聘人不予受理。
4.2 选聘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本章第4.1.1项规定的选聘截止时间前,选聘参与人不得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选聘文件。
5.选聘过程中下列程序不公开:
(1)按照选聘参与人须知规定检查选聘文件的密封情况;
(2)按照选聘参与人须知的规定确定选聘文件选聘顺序;
(3)按照选聘顺序选聘,将选聘参与人名称、代理人员、代理时间及进度目标、选聘选聘记录在案;
(4)根据选聘参与人提交的选聘文件,按照6.2评分规则进行评分,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价人;
(5)选聘结束。
6.评审
6.1 评审人员
评审由通和集团法务办牵头,选聘单位参加。突出对专业团队、优良服务、诉讼代理方案和优惠价格的竞争实力评比。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维度进行评分
序号 |
评分维度 |
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选聘参与人的综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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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是否获得荣誉表彰(国家级、省部级、市级)。(获得任一荣誉、表彰的得5分) |
15 |
2 |
律师事务所正在担任地区(县)及其以上党组织、政府部门,以及央企、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每担任一家得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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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选聘参与人的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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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代理建工案件标的额3000万以上,或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需在提供法院/仲裁机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中体现标的额)(每代理一起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
30 |
4 |
指派律师团队中出庭律师连续执业不少于15年(含15年)且有标的额不低于3000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代理业绩(3分,不能同时具备得0分)、社会任职情况(需提供证明文件)。(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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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派出的团队成员代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案件的业绩情况,请提供法院或仲裁机构判决书、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件。(总分15分。业绩中有做为主要人员代理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的案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若有一项作为建设单位代理人标的额超过3000万且胜诉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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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案件重难点的分析是否全面、透彻(25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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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代理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等情况。(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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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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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价格(一审)。(总分20分,报价最低者得满分,其余选聘由低到高得分依次降1分。) |
20 |
7.中选
7.1 中选方式
本次选聘属于选聘人的定向选聘、议价行为,不适用国家关于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选聘单位向中选单位发送中选通知,但不对其他选聘人进行中选或未中选解释。
7.2 选聘结果确认谈判
选聘人有权根据评分情况进行排名,选聘人根据排名情况确定最终中选人。中选人未及时签订代理合同的,选聘人取消其中选资格,与排名在前的参选人进行代理合同谈判和签订。
选聘文件已明确的合同主要条款为不可谈判条款。
8.重新选聘和不再选聘
8.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选聘人将重新选聘或转为竞争性磋商:
(l)选聘截止时间止,选聘参与人少于3 名的;
(2)经选聘人评审后否决所有选聘的。
8.2 代理合同签订前案件风险解除的,选聘人通知选聘参与人或中选人取消选聘或合同签订,选聘参与人或中选人不因此向选聘人提出任何索赔。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选聘人的纪律要求
选聘人不得泄漏选聘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选聘参与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选聘参与人的纪律要求
选聘参与人不得对外泄漏选聘活动中知悉的选聘人及案件相关情况和资料;选聘参与人不得相互串通选聘或者与选聘人串通选聘,不得向选聘人或者评审人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选聘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选聘参与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
9.3 对评审人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选聘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选聘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0. 违约责任
选聘参与人中选后如未及时按中价条件签订合同的,选聘人有权取消中选人中选资格,并由中选人赔偿由此给选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1. 附件
附件1:选聘承诺函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廉洁从业共建协议
附件4: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5:选聘函
附件6: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附件1
选聘承诺函
安徽美景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贵司的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项法律服务代理选聘,对我方的选聘行为、贵单位选聘文件及代理合同主要条款的理解等相关事宜,进一步承诺确认如下:
1.不对外泄漏选聘活动中知悉的贵司及案件相关情况和资料,否则向贵司承担赔偿责任。
2.不相互串通选聘,不向贵司或者评审人员成员等行贿谋取中选,不以他人名义选聘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若我单位中选,我方选聘资料中的代理人员在签订代理合同后不会变更,否则,贵司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选资格,并承担由此对贵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4.我方所报的代理费用价格,已充分考虑了选聘文件及代理合同要求中选单位(选聘参与人)完成代理目标应承担的所有义务及风险。
5.如我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案件代理目标,我方愿意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从我方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6.我方接受贵司选聘文件列明的付款条件。
7.若我单位中选,除非贵司要求,我方将不调整合同价款及付款条件。
8.若我单位没有中选,我单位将不要求贵司做任何解释和经济补偿。
9.若我单位中选,我单位同意本承诺函为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代理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0.一旦确定我方中选,将保证在接到中选通知后立即开展相关工作,不论是否已签订代理合同。若代理合同签订前贵司案件风险解除贵司取消本次选聘或合同签订,我单位不因此向贵司提出任何索赔。
选聘参与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安徽美景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我系 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我单位名义参加贵公司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外聘律师的选聘活动。
代理人的权限为:有权处理在选聘、评审、合同谈判和签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务并签署相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选聘参与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附件3
廉洁合作共建协议
甲方:安徽美景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为更好遵守法律,保证双方合作健康运行,避免合作中的不正之风,经甲、乙方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选聘程序确定代理单位,确保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合作方;不得在选聘文件中有针对性地故意设定条件,以不公正的方法确定选聘参与人;
2.按照甲方的管理流程办理乙方的各项业务,对己方员工的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制止,如甲方员工出现上述情况以索贿论;
3.不得参与乙方付费的娱乐、消费活动,不得接受乙方的钱物等各种馈赠,不得在乙方报销属个人的开支。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自己的实力参与甲方的选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不得在选聘之前或过程中,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中选;
2.不得安排甲方员工参与己方付费的娱乐活动消费,不得向甲方员工提供钱物等馈赠,不得报销甲方属个人的开支;
3.对甲方员工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及时向甲方的上级监督部门报告。
三、双方认可甲方建立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制度,如乙方发生向甲方员工的行贿行为、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代理费用的行为,则该乙方进入甲方不诚信合作方黑名单。
四、如乙方对甲方人员行贿,则按行贿金额的5倍从乙方应收款项中扣减;如发现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中选的,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如乙方和甲方的员工勾结虚增代理费用,则按照虚增款项的5倍从乙方应收款项中扣减。
五、双方人员的违纪行为,各方均有责任向其上级报告,所有贿赂物品一律没收上交。
六、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本协议,遵纪守法,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廉政建设。对违反者,按本协议和有关廉政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选聘参与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4
外聘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样稿)
委托人: 安徽美景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人: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与 之间的 纠纷一案,现委托乙方为诉讼代理人,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由双方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的诉讼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2.乙方及 律师声明,在本合同签约时,无任何与本代理产生冲突的事项和业务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及 律师不得承接可能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换,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
4.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委托事项为: ,乙方应当确保在上述期限内取得生效裁决书。履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本合同可继续履行,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配合乙方为甲方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4.如甲方认为乙方能力无法完成代理事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达到乙方时,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不再支付剩余代理费。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以律师行业要求的业务标准和职业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下的法律服务,并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权益,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迅速的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
2.乙方保证对其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到和获得的甲方未公开的资料或者情况承担保密义务,但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外公布的除外。
3.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单独建立档案。应当保管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应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复印件,如需使用原件,应履行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证据准备情况、主要法律点分析、对方可能出现的抗辩、处理思路,案件处理目标、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项等。
2.代为起草和准备诉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民事起诉状、书面代理意见、答辩意见、证据目录及说明、相关申请书等。
3.审阅与本案有关的各种材料,就本案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4.代为出庭参加庭审,并就本案程序和实体问题向法院提出主张。
5.依甲方授权代为参加调解,但最终是否同意调解结果应由甲方决定。
6.代为签署、送交、接受及转送各种法律文书。具体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7.根据代理工作的进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词以及案件总结等书面材料。其中,首次开庭前向甲方提交书面代理意见,并在开庭后三日内补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见。收到判决书、调解书或执行完结后七日内,向甲方提交案件总结,内容包括案件处理进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议。
五、代理方式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与乙方约定本合同涉及案件采取 一般 代理方式,具体如下:
1. 本合同涉及案件的律师代理费按照以下方式计取:
2. 案件处理过程中律师代理费支付方式:
3. 在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7日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3.1.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甲方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地址、电话:
3.2.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名称:
银行账户:
开户行:
4. 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代理事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诉讼费、仲裁费、查询费、保全费、保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调查费,由甲方依法承担;其他有关(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发生的住宿、交通、通讯、通信、复印等费用均含在本合同代理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并赔偿甲方遭受的实际损失:
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或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②隐瞒与诉讼相对方的关联关系;
③违反有关保密约定;
④丢失重要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原件;
⑤违反律师职业道德,给委托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⑥未按时参加开庭;
⑦由于乙方的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况。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退还,甲方不再继续支付代理费:
①乙方未按时领取法律文书;
②未按时提交给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条约定的各类法律文件;
③在没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未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案相关的会议。
七、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以邮寄送达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 对争议享有管辖权。
九、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书面方式作出或者经双方书面确认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有两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选聘函
致: 安徽美景庄园置业有限公司 (选聘人)
根据贵公司关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外聘律师选聘文件,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本诉讼案件代理服务,采用 一般 代理方式,一审代理费用 万元、二审代理费 元。该选聘包含我方为代理本案件所支出的招待费、协调费、差旅费、通讯费、复印费等。因诉讼发生的案件立案受理、财产保全、鉴定、评估、拍卖、执行等费用由贵公司承担,不列入我方选聘范围。
组成明细 |
金额 |
备注 |
一审代理费用 |
万元 |
|
二审代理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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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声明本选聘己考虑了所有因素,并在选聘有效期内选聘保持不变。
(1)同意向贵公司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选聘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
(2)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公司的中选通知书和本选聘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我们明白贵公司不一定要接纳最低选聘价的选聘或收到的任何选聘,也不会要求贵公司解释否决任何选聘书的原因与理由。
(4)我们确认,我们已详细审核并已经考虑全部选聘文件,包括选聘文件修改书(若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5)我方此次选聘的选聘有效期为至代理合同签订之日,我方同意遵循本选聘函,并在选聘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选聘参与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民事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美景伯爵庄园项目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诉讼代理人选聘文件